
证券日报网讯10月8日,鸿富诚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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